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那个 办理房产证 需要什么手续呀 (1) 房产证 和 土地使用证 。这二证是房屋的权证明。没有这两个证,房屋的合法性和相关权益就不能够得到保证。当然,其交易的合理性也就可想而知。在实际中,我们如果存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需要买卖双方开 购房 转让合同 ,双方同时签字画押。如果感觉效力不强,可找公证处进行公证。。 (2)原始购房证明或 赠与合同 。如果房屋者不是通过购买得到的房屋,而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得到的,需要提交赠与合同。 (3)户口簿。如果已婚,需要提供夫妻双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 身份证 。如果已婚,需要提供夫妻双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材料。 二 .购房者所需要提交的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均需提供。 (2)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均需提供。 (3)暂住证明。 三.房屋 房产证过户 流程 房产证的过户并不复杂,只要携带好相关的手续,同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场,便可以轻而易举的办理完成。如果买方是将房价全额付清,那么一般会选择在过户前先提交一部分作为预付款,然后,在过户手续完成后,再将尾款附上。如果买方不能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那么就需要银行的介入,这时候的办理会稍有麻烦,需要我们静静等候银行的消息。 如果我们在办理时,感觉怕麻烦,同时,怕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好找中间人。这种中间人可以双方均熟知的个人,也可以是中介机构。这样这些问题手续,可以找中介机构来辅助解决,同时,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上的浪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