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婚姻双方应当将所有有关证明和资料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婚姻登记,双方应当亲自到场,如实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的有关基本资料。2、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人面前,在“婚姻登记申请书”的申报人栏上签名或者按下自己的指纹。3、对于材料证件提交完备,并且符合我国法定结婚条件的新人,民政局可依法为其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并立即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