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资和收购的区别 |
释义 | 合资和收购有本质上不同的区别。合资就是双方的在公司成立之初根据合同按照出资比例共同组建一个新的公司,一般指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而收购一般是,保持被收购对象的独立法人地位,成为收购者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 一、国内自然人可以购买外资股份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从2020年起,中国自然人可以作为境内投资人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如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湖北、河南、山东、福建、贵州、重庆、四川等地区均已出台了允许境内自然人投资举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相关规定。例如: 1、北京:《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中国公民可与境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兴办合资、合作企业。” 2、上海:《境内自然人在浦东新区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试行办法》(浦府综改(2010)1号)第五条:“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领域应限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的鼓励、允许类项目。” 对于存续的境内企业,一旦发生股权并购(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虽由于外资并购行为导致企业性质变更为外资企业,但原中方自然人股东仍可继续作为公司股东。同理,境内自然人可以“曲线救国”的方式实现入股外资企业的目的:先设立境内公司,然后由外国投资者实施股权并购,借此完成合资企业的设立。 二、什么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所签订的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的合同。 合同的内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购买; (12)筹备和建设; (13)劳动管理; (14)税务、财务、审计; (15)合营期限; (16)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17)保险; (18)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9)违约责任; (20)不可抗力; (21)适用法律; (22)争议的解决; (23)文字; (24)合同生效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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