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欠的债妹妹应该还吗 |
释义 | 妹妹没有还钱的义务,如果妹妹自愿承担的话也可以,但如果债权人起诉妹妹的话,则被告不适格。 一、债务人配偶财产怎么办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起诉依法先行控制起来,对债务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冻结、查封、扣押,并且通知共有人。也可以进行协商和析产诉讼,如果行不通的话,在债权人,债务人和其妻子都不主动和进行财产分割的话,法院可以强制拍卖。但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原则,法院应当为债务人的妻子保留50%的份额。 二、债权人诉讼时效到期怎么办 债权人诉讼时效过期,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 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债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让债务人继续还款。 债权人可以继续让债务人还钱,债务人愿意还钱,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不能以不当得利为借口要求债权人退钱。 (3)要求保证人还款。 前提是借款合同里规定了保证人。在有保证人的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会随着债权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期间的,如果保证人自愿还款的话,债权人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债务人自愿还款一样,产生一样的法律效力。 三、打借条期间丢钱了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了,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律师建议债务人在还款的时候最好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还可以保留已经还款的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证明还款的事实。那么即使债权人再起诉,债务人也是可以抗辩已经还款的。那么其他第三人捡的借条是否可以起诉呢?第三人要起诉的话,那么他还需要就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义务的,如果无法举证,是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的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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