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评标基准价怎么确定 |
释义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如下: 1、算术平均值法,当投标人数少于4个(含)时,基准价为所有投标报价(或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数大于4个(不含)时,基准价为去掉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或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数大于12个(不含)时,基准价为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投标报价(或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此方法适用各种类型招标,不鼓励低价,价格相对合理。 2、降幅系数法,所有投标报价(或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降幅系数确定基准价,而降幅系数是通过现场摇号确定,一般是1%、3%、5%等。此方法主要适合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数较多,相对公平,能防止围标。 3、权重法,控制价和各投标报价(或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乘以相应权重比例确定基准价,而权重比例的大小也可通过摇号确定,如控制价占基准价的30%,则各投标报价(或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占基准价的70%。此方法主要适合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数较多,相对公平,防止围标,但得分高的投标价相对降幅系数法较高。 4、最低投标价法,即以投标价(或评标价)中最低或次低(但低于成本除外)为基准价。此方法在货物类招标中常用,但特别要注意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评标基准价就是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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