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每件案事收取500元至5000元的基本代理费,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取: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每件按0.5%~3.5%收费;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每件按1.5%~2.5%收费;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每件按0.5%~1.5%收费; 1000万元以上每件按0.25%~0.75%收费。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