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险满一年生效,包括怀孕期间吗?还是怀孕前满一年? |
释义 | 生育保险中缴费满一年的计算及待遇:连续缴费满12个月(包括在第12个月生育)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生育保险关系累计不满2个月,继续缴费后可享受待遇。我国实行两种制度:单位负担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由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医疗费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和部分药费。 法律分析 生育保险中缴费满一年的计算: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是指连续缴费满12个月(包括在第12个月生育的情况)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因故中断生育保险关系累计不满2个月(含2个月),继续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结语 生育保险的缴费要求是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方可享受待遇。即使在满足此要求后,若因故中断生育保险关系不超过2个月,并继续缴费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复通手术,也可以享受相应待遇。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包括单位负担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以及社会保险制度。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确定,最高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个人不缴费。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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