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驾校有纠纷找哪里投诉 |
释义 | 1、向当地车管所投诉。电话投诉或者直接去车管所投诉。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学院报考驾校,也是消费过程,可以向12315投诉。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一.投诉驾校后会如何处理政府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和举报,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通常会对驾校施加压力并要求尽快处理,情节严重的会对驾校进行处罚。面对“黑心”驾校绝不能手软,更不能失去理智做出冲动的举动,应学会利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益。 二.驾校管理规定征意见有哪些是关于教学人员聘用条件 1、《意见稿》指出,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务需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费,明码标价。 2、《意见稿》指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从事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80辆;从事二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40辆;从事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 3、《意见稿》明确,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培训机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有必要的教学车辆,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其中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需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 (1)理论教练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2)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4、《意见稿》拟强调,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渠道等情况。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许可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培训机构按照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制定学时单价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建立以学员评价为主的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机制,健全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建立学时预约制度,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并向社会公布。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培训结束时,应当向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印制并按学员公民身份号码进行编号。 (4)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意见稿》指出,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质量信誉考核应当包括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培训记录》填写情况、教练员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培训业绩、考试情况、不良记录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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