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享单车哪个部门审批 |
释义 | 共享单车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审批。 城市管理部门,是共享单车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经发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监管。投放共享单车的流程为: 1、提交备案材料; 2、同意后签订投放协议; 3、具备诚信免押金条件下投放经营。 共享单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实施鼓励发展政策,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管理责任,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共享单车专业委员会具有以下4项工作宗旨: 1、引导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结合、传统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相结合; 2、引导企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4、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共同促进共享单车有序发展。 【法律依据】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电信主管部门、公安、网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发展改革、价格、人民银行、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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