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除名开除的工龄作废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除名,是由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不属于行政处分,以前(是指实际缴费1993年3月前)的军龄、工龄是不能作废的。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八条 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工人,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但是情节较轻,并且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的,他们受处分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也可以作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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