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登记肯定不能删除。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实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婚姻登记档案是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办理婚姻登记时提交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结婚/离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等,必须归档。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远。即使婚姻登记档案到了保管年限应该销毁,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永久保存。因此,婚姻登记的相关记录,是无法删除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档案的鉴定销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要进行价值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予以销毁,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永久保存。(二)对销毁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建立销毁清册,载明销毁档案的时间、种类和数量,并永久保存。(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派人监督婚姻登记档案的销毁过程,确保销毁档案没有漏销或者流失,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