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万元值得打官司吗 |
释义 | 一、你自己的钱,不是偷来抢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分钱也是钱!二、打官司伤和气,费神耗时,通常认为上了法院就是彻底撕破脸面了。上述二个观点,都有道理,怎么看怎么想,全在于你个人。如果对方欺人太甚,那就有必要费神耗时地弄个明白,让他知道天下还有讲理的地方,他不要脸你也不必顾及他的面子了。如果朋友之间,还不到这种程度,不妨再等等。至于,案件受理费,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最终由败诉人承担。如果你有借条之类的,必胜无疑。如果你有对方帐号之类的,起诉时或起诉前,直接先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的银行存款,胜诉后,法院就可以划拨到位了。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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