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商铺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
释义 | 第一,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第二,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第四,擅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第五,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六,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七,申请贷款无法办理的;第八,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合理退房的情形包括了什么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退房: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约定期限。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10、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11、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过约定的误差范围。 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目的。 二、买房已签约哪些情况下可解约 买房已签约以下情况下可解约: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2)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人请求解除安置协议。 (3)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开放商将同一房屋出售给两个以上的消费者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6)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再将此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8)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也无处理约定,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9)出卖人迟延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房,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0)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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