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 |
释义 | 一、大学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 学历要求: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学历,同时获得对应的学位。户籍要求:非本市市区户籍、本市市区户籍且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本市集体户籍。工作要求:与本市市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在锡自主创业,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提示:就业单位性质必须为企业,其它性质单位录用的大学生无法申领补贴,如: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自主创业大学生所创办单位的性质不限)。租房要求:由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租房居住,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开具租金发票。其他要求:大学生应在毕业2年内且在初次就业的企业工作期间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无法申请。注: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二、成都公租房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政策规定:《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全文条件:(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2、主要申请人在成都有户籍;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赁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方式;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办理租赁备案。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年满35周岁;(2)申请人是成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申请人是符合有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返乡退伍军人等特殊照顾对象且已成年;(4)申请人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5)申请人在成都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二)农民工申请租赁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2、在成都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处于保险缴费状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没有自有住房,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方式;4、在成都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办理租赁备案;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 (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二)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摇号方式获得。 (三)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城六区一致,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于2012年6月1日前公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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