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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婚后的房产前子女有继承权吗
释义
    一、父再婚后前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子女不因父母婚姻状况发生改变,享受继承权。
    二、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没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享有法定继承权。
    三、按规定,再婚后各自的子女的财产继承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亲生子女对自己的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2、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继子女无继承权;
    3、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不会变为夫妻财产。
    因此,父母再婚后各自的子女对父母所有的婚前财产,自然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父母再婚后的配偶对此也有继承权。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当然,这里的继承权是指在法定继承的情况,如果父母另外订立有遗嘱,那就得按遗嘱来处理遗产。
    还需要注意的是,再婚后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去世,这笔钱不能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直接作为遗产继承。
    四、遗产按什么原则继承
    遗产按以下原则继承:
    1、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适当照顾的原则。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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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