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减员后多久可以在其他公司增员 |
释义 | 一般来说,社保减员办理成功后,社保状态显示为中断状态,就可以马上去办理增员手续了。某些地区是减员一个半小时后就可以查到为中断状态,然后就可以增员了,增员之后立即生效,不过各地的时间是有差异的。 每月的1号到5号为社保网申系统维护时间,每月25号之后要扣缴。如果不在25号前做增员的话就赶不上本月的扣缴了。如果当月25号前申报增员或减员,当月即生效,25号之后申报增减员只能算做下个月的。 社保增员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原件正本收取2份; 2、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复印件复印件1份;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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