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遗失应对方法 |
释义 | 离婚证丢失可以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分析 离婚证丢失可以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证遗失后的法律补救措施 离婚证是夫妻离婚后的重要证明文件,但如果不慎遗失,可采取以下法律补救措施。首先,立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其次,联系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发离婚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表。此外,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向法院申请证明离婚事实的公证书。最后,若因遗失离婚证引发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或调解等。总之,在离婚证遗失后,及时采取法律补救措施,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结语 离婚证遗失后,可补办。首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其次,机关将查证确认属实后,应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若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及时采取法律补救措施,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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