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所得税间接法怎么算 |
释义 | 企业所得税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项目范围与税收法规规定的项目范围不一致应予以调整的金额;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扣除标准与税收法规规定的扣除标准不一致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也就是各项收入、支出在是否应税、是否允许扣除的范围以及计算的标准在会计与税收上不一致而进行调整的金额。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综上所述,间接法的调整,是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做出调整,其本质仍是按税法规定是否准予扣除为依据。会计利润的计算,不管税法是否允许扣除,都会入账做为成本费用计算出利润。但是当入账的成本费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则需要做出调增。部分前期不允许扣除调增的费用,本期允许扣除时予以调减。因此,其来源本质仍是所得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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