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15岁的女朋友两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蹂躏罪吗? |
释义 | 1、男女两方都满十五岁的,不构成犯罪。 2、如果女子不满十四岁的,不顾可否自愿,都按强-奸罪处罚。前提要求是男方也要年满十四岁才能构成此罪。如果男女两方年纪接近,情节较轻的,也可不按犯罪论处,这种情况要由司法机关来把握。相关法律限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蹂躏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招致被害人重伤、丧命或者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16岁两方自愿发生性关系,要怎样办,其实他是自愿的 跟不到14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如果做法人明知,则不论幼女可否自愿,均应定为蹂躏罪,而且应当从重处罚。但如果做法人确实不知道另一方是不满14岁的少女(例如该少女发育成熟,言谈举止老练,通常情况下难以判断年纪大小等),两方又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未导致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这里的严重后果,无明确的限定,要依据案件情节由法官来判断,通常是指未对女性导致严重的身体伤害,未导致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公安机关要对你可否明知进行调查。 与未成年自愿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 要看未成年是否满十四周岁。我国《刑法》对于幼女的认定标准是不满十四周岁。针对实践中同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案件,《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与未满15岁女孩自愿发生关系是强奸罪吗 要看是否已满14周岁。根据《刑法》的规定,与未满15周岁但年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且对方是自愿的,不是强奸罪。但是如果是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是否自愿,都是强奸罪。 与14岁以下发生性关系是不是强奸罪 如果与十四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就属于强奸,因为十四岁心智还不成熟,对于这个没有自己的判定标准。我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之前有爱昧,发生了性关系,是隶属蹂躏吗 蹂躏罪,是指违背妇女意识,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与妇女发生性交的做法,或者有意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做法。蹂躏(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伤害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进行性做法的一种做法。在所有的国家,蹂躏做法都隶属犯罪做法。蹂躏罪的物证应该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精斑、受害人的内裤,性交时犯罪嫌疑人留下的毛发或其他生物检材。暧昧短信只能做调情的证据,做蹂躏罪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有效。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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