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备案诊所开业条件是什么 1、备案诊所开业条件如下: (1)规定了诊所主要负责人职业年限有三年; (2)规定备案中医诊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基础标准; (3)中医诊所的名称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 (4)举办中医诊所应保证消防安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5)中医诊所的负责人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应当在开展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诊断项目(即《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职业病类别和病种)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备案开展的诊断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及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二、备案诊所开业需要哪些资料 备案诊所开业所需资料如下: 1、 诊所备案信息表; 2、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 3、诊所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4、 举办人个人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及职称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5、 诊所卫生技术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职称证书; 6、 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7、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8、诊所建立信息系统并接入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的证明材料(信息系统建设合同、已完成信息系统建设的佐证材料、具备接入全民健康信息管理体系要求的诊所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以及信息管理责任人员名单)。 9、 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10、连锁化、集团化诊所一体化管理规范; 11、 委托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