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簿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本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一、借名买房房子是谁的 借名买房其房子归属不一定属于出资人,如果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义下,且不动产权证书上面记载的是他人名义,此时房屋依法归他人所有,除非出资人与他人将房屋办理转移登记后,房屋才能归出资人所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房子的名字是谁的? 在一般情形下,房产证上名字是谁,一般该房屋为登记人所有。但是在离婚时,处理该房产,具体归谁所有,应视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怎样确定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通过不动产登记确定。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通过记载于登记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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