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登记簿,是指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不动产登记簿应记载的事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