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注册分公司,要准备哪些材料的 |
| 释义 |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注册和一般公司的注册大致相同,但注册更容易。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成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2、公司章程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需加盖公司印章及法人签字);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注册时也是需要拥有自己的公司注册地址,如果是租赁的,则还需要准备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4、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5、之后就是工商局要求的相关文件了; 一、分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1、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3、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4、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4、外资分公司审批 外资分公司不需由各区外经委审批,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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