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报账员报账程序 (一)预审原始凭证 报帐员接受本单位业务经办人的收入票据和支出票据时,须对原始凭证进行预审,包括: 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2、银行结算票据填写的正确性、有效性; 3、复核每笔业务支出的金额和数量的准确性; 4、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本单位审批权限的规定。 (二)整理原始凭证 报帐员对预审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并核清凭证的张数。 (三)填制报帐单 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会计核算中心所规定的格式填制报帐单。要求项目填写完整,一事(指经济业务事项)一单。报帐单上注明收入入帐方式(现金或转帐)或报销支付方式(现金或转帐),报帐员在“经手人”一栏签字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会计核算中心的报帐专用章。 二、报账职责 报账会计的职责汇总登帐、结出余额、按余额编报报表等。 (一)负责编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掌握经费使用进度,并对单位各项支出审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个方面香港税务在这个方面尤其重要。 (二)负责办理本单位应缴财政专户款、国库款和其他收入的报帐业务; (三)负责办理向下级单位拨付资金的报帐业务; (四)负责办理本单位日常经费支出及专项支出的报帐业务; (五)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定额备用金; (六)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向上级单位和财政局申请各项经费,并将经费支出的相关文件和审批手续复印件及时传递到会计核算中心; (七)负责将会计核算中心编制的会计报表传递到本单位,并报送到有关部门,如是香港则要通过注册香港公司中心的流程才可; (八)负责设立和登记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备查帐和资金收支流水帐,并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对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