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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了租赁合同不想租了能解除么
释义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不想租赁房屋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客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赁房东房屋的,应与房东协商解除租房合同,请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租客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与房东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
    一、房东违约赔偿怎么算
    承租人与房东之间订立的是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超过六个月的房屋租赁需要订立书面合同,租客与房东在合同中应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租客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房东除退还承租人剩余租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例如租金增加的损失等等。
    二、违建房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违建房屋的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签订这样的租赁合同的,房东应当退还租客房租。而且如果租客要求赔偿的,房东应当赔偿租客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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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6: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