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居房和公租房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1、基本区别:安居房是买的,公租房是租的。 2、申请条件区别: (1)安居房申请条件: 需要同时以下条件,才能有机会申请。 1)户籍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2)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的,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3)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已婚或单亲家庭;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4)住房条件(同时符合):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五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2)公租房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社保、住房、户籍、年龄条件才可以资格申请 1)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1年以上。 2)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3)户籍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4)年龄条件: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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