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怎么处理 |
释义 | 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处理:扣除行为认定无效,按照扣除后的金额为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行为。 一、属于高利贷的情形包括哪些 属于高利贷的情形: 1、借贷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 2、计算复利。 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 二、哪些情形借贷无效 在民间借款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借款人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高出部分无效; 2、约定提前从本金中扣除贷款利息的,该协议无效; 3、当事人约定的复利计算结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高于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借款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三、高利贷是什么意思,如何界定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高利贷诉讼时效是两年,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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