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要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需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中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书一经制作并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它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多个方面,如具备执行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等。调解书的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类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劳动争议等。无论是个人之间的纠纷还是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争议,调解书都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有助于促进纠纷的和解,减轻法院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结语 调解书是民事诉讼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书一经制作并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它在执行力和证据使用等方面具备约束力。调解书适用范围广泛,可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促进纠纷和解,减轻法院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