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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记名股票的出资方式
释义
    记名股票的主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记名股票要求股东在购买股票时将姓名或名称记入,并在转让股票时需办理过户手续。记名股票具有便于挂失、相对安全的特点,但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利。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记名股票
    所谓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般都写在股票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票时需要将姓名或名称记人,而且要求股东转让股票时需向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手续,除了记名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凭此对公司行使股东权。股票同为一人所有者,应记载同一本名。记名股票不得私自转让,在转让过户时,应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换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并将转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按照本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二、记名股票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吗
    缴纳股款是股东基于认购股票而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性缴足股款。但是,基于记名股票所确定的股份公司与记名股东之间的特定关系,有些国家也规定允许记名股东在认购股票时可以不一次性缴足股款。
    三、记名股票的特点
    1、认购股票的款项不一定一次性缴足
    缴纳股款是股东基于认购股票而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性缴足股款。但是,基于记名股票所确定的股份公司与记名股东之间的特定关系,有些国家也规定允许记名股东在认购股票时可以不一次性缴足股款。
    2、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记名股票与记名股东的关系是特定的,因此,万一股票遗失,记名股东的资格和权利并不消失,并可依据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挂失,要求公司补发新的股票。
    3、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
    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且要服从规定的转让条件。一般来说,记名股票的转让都必须由股份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受让人才能取得股东的资格和权利。而且,为了维护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法律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有时会规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如有的国家规定记名股票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
    4、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
    对于记名股票来说,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除了记名股东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经记名股东转让和经股份公司过户的)不具有股东资格。
    结语
    记名股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认购股票款项不一定一次性缴足,根据记名股票与股东之间的特定关系,有些国家允许记名股东分次缴纳股款;二是便于挂失,相对安全,记名股东即使遗失股票,仍可通过法定程序向公司挂失并补发新股票;三是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记名股票的转让需遵循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服从规定的转让条件,有时还受到限制;四是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十四条 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第一百一十条 上市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上市交易股票的停牌或者复牌,但不得滥用停牌或者复牌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交易所可以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决定上市交易股票的停牌或者复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十二条 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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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9: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