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苏州孤儿院可以领养吗
释义
    苏州孤儿院可以领养。
    领养孩子条件:
    1、弃婴儿童发现地或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
    2、收养人须无子女;
    3、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夫妻双方须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 、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此外,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的,并应当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的生育情况证明。
    收养程序如下:
    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
    3、登记。凡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4、公告。
    综上所述,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3:4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