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说明材料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可以与法院联系,询问具体不合格的原因并进行修改。1.诉讼材料图片不清晰、上传格式不正确导致工作人员无法打开。2.诉讼材料不全:起诉书、申请书落款处没有签名,公司法人没有盖公章,或者加盖公章不清晰。3.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不齐全。4.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范围。5.诉讼主体不明确或法律关系不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