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
释义 |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别侵害的客体不同,侵害的权益不同,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 具体内容如下: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故意杀人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侵害的权益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杀人罪一般较易区分,侵害的是他人生命权; 3、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故意伤害未遂不为罪,而故意杀人未遂构成犯罪。即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内容,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未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 2、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