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怎么纳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前期物业费收取标准 新建普通住宅物业销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办法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新建普通住宅物业销售时,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物业买受人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二、后期物业费收取标准 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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