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逮捕后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公安局逮捕后的程序如下: 1、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3、讯问; 4、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一、批捕后多久会通知家属 批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会通知家属。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批捕一般指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二、经侦能上门抓人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认为需要逮捕的,经过批捕后,那么公安机关会上门进行逮捕的。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三、治安案件被撤案属于法律效力吗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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