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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保险不领取会消失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会,对于非本人意愿造成的失业,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一、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领取流程
    1、非本人意愿离职,缴费累计满一年以上,已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愿望;
    2、最低工资标准的70%
    给付期限:缴费满一年3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2个月,封顶24个月
    需提交的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表格
    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合同终止不续签是否可以领失业金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是本人意愿不续签的话,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是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种情形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三、辞职是否可以领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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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