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有外债的,在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中进行处理。因债务可以视作负面的财产也应当一并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个人进行承担。协议离婚的,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有一方独自承担或者双方按比例进行承担都是可以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法院会根据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