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属于合法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未告知重疾史属于违约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或者虚假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告知已有开胸手术史,出现昏迷等症状需要保险公司赔偿时,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拒绝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