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国有企业改制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天津国有企业改制的具体方式: 一、先注销再新设; 二、变更; 三、投资新设。 一、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什么方式 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所谓吸收合并就是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就是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的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而且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分立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能够进行分立的。一般情况下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这主要是指投资“设立”,公司分立是办变更登记,是属于“变更”中产生的,所以不在此禁止范围。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能够进行分立的。而且分立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方可申请。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方可申请。 三、国有企业分立程序有哪些 国有企业分立程序如下: 1、需要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2、订立分立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可分为两种形式:衍生分立和新设立分立。所谓衍生分立,是指公司将部分资产分开,另设一家或多家新公司,原公司存续。另一家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所谓新设立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注销登记,新公司开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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