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 (1)未办理《房地产证》的,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后,方可申请; (2)有产权纠纷的,需待纠纷解决后才能申请; (3)权利人和共有人与住宅局档案记录不相符的,需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申请; (4)需要补差的,补差后才能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安居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