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会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一、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有哪些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等具体情况分别记分。 二、什么情形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