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 卡不可以给别人用。 (1)社保卡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无论是家人、朋友,还是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冒用。《 社会保险 卡》仅限参保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持他人《社会保险卡》冒名就医。 (2)使用其他人的社保卡,都属于 盗刷 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