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查到吗?在网上通缉了这个犯罪分子! |
释义 | 通缉和网上追逃的区别在于被追查的对象和范围不一样。通缉是针对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以及刑事拘留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的流程包括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等步骤。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办理撤销手续,而立案单位则需填写《在逃人员信息撤销表》。 法律分析 在某些情况下,被通缉的人是可以被找到的。除了公安部发布A级、B级通缉令的情况外,人们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查阅相关报道。不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是普通人无法访问的,而普通逃犯只有在通过公安网全国网上追逃的平台才能被找到。 一、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有哪些 通缉和网逃的区别如下: 1、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适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2、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如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在于被追查的对象和范围不一样。 二、网上通缉的流程是什么?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交给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由立案地的公安机关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撤销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拓展延伸 红色通缉是什么东西 “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无论哪个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 结语 被通缉的人可以通过公安部发布A级、B级通缉令或互联网查询,而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是普通人无法访问的,只有通过公安网全国网上追逃的平台才能被找到。通缉和网逃的区别在于被追查的对象和范围不一样,而网上追逃的流程包括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等步骤。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需办理撤销手续,而立案单位则需填写《在逃人员信息撤销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