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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子商务法主要解决的问题
释义
    电子商务法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电子商务运作平台建设及其法律地位问题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产品信息、意思表示(合同内容)、资金信息等均通过交易当事人自己设立的或其他人设立的网站上传递和储存,世界上不特定的人均可借助电脑发出和接受网络上的信息,并通过一定程序与其他人达成交易。
    2、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
    在法律世界里,不存在虚拟主体,而电子商务恰恰偏离了法律的要求,出现虚拟主体。电子商务法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确保网上交易的主体是真实存在的,且能够使当事人确认它的真实身份。这要依赖必要工商管理和网上商事主前悉运体公示制度加以解决。而主体的管制实质上也是一个市场准入和网上商业的政府管制问题。
    3、电子合同问题
    在传统商业模式下,除即时清结的或数额小的交易是勿需记录外,一般要签订书面的合同,陆袭以免在对方失信不履约时作为证据,追究对方的责任。
    4、电子商务中产品交付的特殊问题
    在线交易的标的物分两种,一种是有形货物,另一种是信息产品。
    5、特殊形态的电子商务规范问题
    在电子商务领域存在一些特殊的商务形式,如网络广告、网上拍卖、网上证券交易等,这些在传统法律领域受特殊规范的商业形式,转移至网上进行后,如何规范和管制,便是电子商务法必须探讨的问题。
    如果,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电子商务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
    (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
    (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
    (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
    (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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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7: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