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停1039的处罚如下: 1、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机动车有不扣分不罚款的违章,属于交通违法情节不重要的,需要到交警部门处理,即可撤销这条违章; 2、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不扣分不罚款的违章同样需要处理,只是这类违章不用扣分也不罚款,是对违法人员警告的一种行政处罚,带有强制性,比批评教育更为严厉和规范。比如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未达百分之10的,只处以警告,因此这条违章不扣分也不罚款。这类违章的特点在于对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是精神上或者名誉方面的惩戒。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后果且违法行为人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轻微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