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 (2)先申请原则 一、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二、商标使用遵循哪些原则 1、不盲目乱用原则 商标确定后、使用前应进行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和违反法律其他规定。 2、不“朝三暮四”原则 商标的知名度是经过长期使用,日积月累逐步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的。经常更换商标,会造成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不深刻,甚至不信任,不利于商标知名度的提高。 3、不打“擦边球”原则 模仿知名商标,借知名商标的影响来推销自己的商品,是投机、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擦边球”商标实属下下策。 4、不“超期服役”原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继续使用已经过期的商标是违法行为,因此及时进行续展十分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