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级残疾需重重度残疾人 |
释义 | 一、二级残疾需重重度残疾人。 据相关法律规定,听力重度残疾是指听力损失大于九十分贝,言语识别率小于百分之十五;言语重度残疾是指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只能简单发音,言语清晰度小于百分之十。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其中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人,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人。 伤残级别鉴定分类如下: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综上所述,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法律依据】: 《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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