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犯罪如何抓捕 |
释义 | 一、网络犯罪如何抓捕 1、对网络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抓捕的程序如下: (1)、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 (2)、检察院收到逮捕申请后,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逮捕嫌疑人的,出示逮捕证,逮捕后移送看守所羁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三条 二、对网络犯罪的管辖如何确定 1、网络行为的目的地。 网络行为必然具有目的性。因此,行为的目的可以作为确定管辖的联结点。如果行为人使网络上的特定人得到信息数据,并希望他人访问该网页,或者有意向特定的目标发送信息、数据,这种积极的、主动的接触目的与目标所在地构成直接故意的关联。这种直接故意的关联,可以推定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接受被指向地的法律,构成被指向地法院管辖的基础。 2、网络犯罪行为实施地。 网络犯罪行为须通过一定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应当以行为人为中心,以实施犯罪行为的设备为线索,认定犯罪行为地。行为人实施犯罪的计算机终端、服务器等设备是相对固定的,因此,行为人实施网络犯罪的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犯罪行为地。 3、网络犯罪行为结果地。 由于网络传输的全球性,对于任何上网的行为,受其危害影响的地点都会数不胜数,若以此作为管辖权的基础,必然会造成管辖法院的泛滥。但网上侵犯商业秘密、间谍犯罪、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放置后门程序、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等犯罪有一个共性,就是必须侵入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才能作案。因此,将所侵入的系统局域网、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作为犯罪结果地,其所在地法院拥有管辖权当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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