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合同是什么合同 |
释义 | 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相应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符合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 一、保险合同是什么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三、拖欠物业费有没有滞纳金 拖欠物业费有滞纳金。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的,按合同执行,约定千分之三。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适应费用和服务水平的原则,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由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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