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我不明白,这个世界变化快。”你刚对升温的离婚热潮见怪不怪时,“无理由离婚”又在上海闪亮登场了;报上说,上海市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今年以来,共有100对办理离婚手续,其中无理由离婚达入10多对,他们大多文化层次较高,又有报道称无理由离婚占离婚总数的1/5。据称,无理由离婚是指现在有许多夫妻并不是性格不合也不是有第三者插足,彼此皆找不出任何离婚的客观理由,觉得两人世界已失去意境,婚姻没有意思,因此双方从容情愿地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离婚手续,然后分道扬镳。面对无理由离婚,面对人们对情感热情的飙升,面对显得有点儿脆弱的婚姻,大家都怎么想的?听一听就知道了。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是否可变更 离婚协议中财产是可以变更的。 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则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签订了协议,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对方是可以反悔的,因为如果对方坚持不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这个协议自然也就失效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议离婚办理手续需要几天 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过民政局审查没问题后,最快的可在当天办理完毕,领取《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