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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平险和监护人责任险是什么
释义
    学平险全称“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是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是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的一种保险。往往由学生入学时自愿投保,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几十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最广,最普遍的一种保险。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费便宜而保障范围较为广泛,比较适合未成年学生。各个保险企业一般都制订有自己的学平险条款,各个公司的条款对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赔偿规定等会有一些差别。下面所示的只是一种条款。投保时还须认真阅读所投保公司的保险条款。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为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在读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组织。 由学校、幼儿园为其在读的学生统一投保监护人责任保险时,可出具一张保单来承保。
    监护人责任险和学平险的区别为:
    1.监护人责任险被保险人为学校或家长,学平险的被保险人则通常为中小学生;
    2.监护人责任险保障的是第三者的相关损失,学平险则主要保障中小学生自身的相关损失等。
    总而言之,监护人责任险主要是保障被保险人(家长或者学校)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则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理赔责任,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而学平险则主要可以保障被保险人(中小学生)因为意外而导致发生意外身故或伤残、意外医疗费用等,部分学平险还可保障住院医疗费用等。
    法律依据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为促进社会稳定,给高校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举办本保险。
    第一章 保险对象
    凡3至18岁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本保险。
    第二章保险期限及保险责任
    1、保险期限自保险人签发保单之日零时起,至学生毕业离校之日24时止。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受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伤、残、亡所造成的医疗费用,或其个人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章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本保险按份投保,每人每学年交保费人民币陆拾圆整(¥60.00),在投保时按学制一次交清。
    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分别为:人身意外死、残10000元,因意外导致的伤害医疗费3000元,连续续保因疾病住院,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百分之六十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金20000元。
    第四章 险外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和核污染;
    二、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以及违法犯罪行为;
    三、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四、因第三者造成被保险人伤害而引起的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
    五、被保险人在非保险人和学校指定或同意的医院的住院费用和专业门诊费用(包括康复医院、联合诊所、民办医院、家庭病床、挂床治疗等);
    六、公费医院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外的自费项目和药品、检查、治疗、材料等费用;
    七、被保险人因矫形手术或美容所支出的各种费用;
    八、被保险人先天性疾病或投保前已有残疾的康复和治疗费;
    九、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支出的挂号费、膳食费、护理费、陪住费、取暖费、输血费、理疗费等;
    十、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十一、被保险人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
    十二、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及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十三、被保险人因同一种疾病的第二次治疗;
    十四、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转院治疗;
    十五、由于本公司现行《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除外责任”造成保险人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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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3:38:30